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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房屋出租,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四次跑水淹楼下,第一次为暖气管线漏水(墙体内管线)
本人房屋出租,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四次跑水淹楼下,第一次为暖气管线漏水(墙体内管线) 本人房屋出租,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四次跑水淹楼下,第一次为暖气管线漏水(墙体内管线),第二次为热水器漏水,第三次为洗衣机排水管下水管连接处漏水,第四次是忘记关闭水阀,四次均淹到了楼下,前三次经沟通楼下均未追究,第四次比较严重,楼下现要求进行全部四次的赔偿,赔偿金额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如何划分?诚盼回复!谢谢!
2018-11-06 20:16 海海人生(黑龙江-大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8-11-06 20:29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8-11-06 20:30
你好,依据过错负责。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11-06 21:37
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4 康丽律师  2018-11-07 05:42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是房屋硬件主体原因的,房主有责任,,使用原因的,租户全责。
5 陈晓云律师  2018-11-07 11:47
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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