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未到期房客想解除合同,房主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我是房主,通过中介和第一个房客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但是不到3个月房客就要解除合同,因为到了12月是淡季,房子不好出租,我不同意解除合同,房客说他可以帮忙出租,不会让我受损失,所以我就同意了,又通过同一个中介把房子出租了,以第一个合同的到期日为准,签了9个月的合同,每月租金2800,我之前租3000,200元的损失由第一个房客承担,我也没收他的违约金。可是刚签完合同不到10天,客户又不租了,中介告诉我房租也没付,因为第一个房客的钱我已经收了,这次的房租直接给第一个房客,具体付款他们协商和我没关系,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且中介在这过程中有多大的责任,我该如何去做?
2013-01-04 13:05 qiuris……(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01-04 13:06
房主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3-01-04 14:05
可以要求新房客承担责任。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01-04 22:29
可以要求继续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