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等其它财产问题 我们于5月26日协议离婚,在当地民政办理了离婚手续。结婚时间为2002年。协议上明确规定位于甲处(男方父母自建的房屋,在2006年办理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产归男方所有。位于乙处的房屋归女方所有,是在婚姻关系内自买的商品房,男方也借款了还清银行贷款,并协议上声明,为个人贷款,与女方无关。协议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个月内男方要协助女方过户到女方名下,现男方不同意签字办理过户。还起诉女方,说协议有失公正。请问,如果打官司,我能要求维持协议上的吗?或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到我名下么?
2010-06-13 10:08 zgltxy……(湖北-宜昌)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3 10:18
协议有效,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2 110网律师 2010-06-13 12:28
协议部分有效,可以起诉,然后要求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0-06-13 12:44
协议有效,可以要求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