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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0年结婚,感情不和,故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之前的房子和所有的都给了她
我于2000年结婚,感情不和,故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之前的房子和所有的都给了她 我于2000年结婚,感情不和,故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之前的房子和所有的都给了她,后来我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问题,就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她经常有桃色新闻,为了孩子能安心读书健康成长我忍了下来,期间未办理复婚手续,8年来我把自己的工资全部都用于孩子的教育和家用,房款,如今孩子刚上小学,今年9月他干脆带着8年来我们所有的积蓄和一辆车与别的男人同居了,如今我身无分文,请问我怎样才能讨回属于我的那部分?
2018-09-17 20:20 ask201……(宁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8-09-17 20:24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2 马清义律师  电话:13619583895  2018-09-18 12:24
需要收集同居期间的财产,而且还要证明财产她拿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8-09-18 12:25
您好,建议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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