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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盖章)明确:第1套房子归男方所有,第2套房子归女方所有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盖章)明确:第1套房子归男方所有,第2套房子归女方所有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民政局盖章)明确:第1套房子归男方所有,第2套房子归女方所有。
第1套房子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离婚前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是双方名字。
第2套房子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以女方公积金名义按揭贷款,离婚时由于按揭款未付清,故未办理房产证。
需请教的问题是:
1、 男方能不能凭离婚协议,独自去将第1套房子房产证办成自己个人的名字?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办?
2、 女方能不能在按揭款还清后,独自去将第2套房子房产证办成自己个人的名字?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办?
谢谢!
2018-03-23 10:05 破碎虚空(四川-自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8-03-23 10:19
您好,需要双方到场
2 陈铠楷律师  2018-03-23 10:06
1、不能的。需要双方到场或向法院起诉持判决书去更改。
2、同上/。
3 110网律师  2018-03-23 10:40
你好,还是要双方去办理,可以起诉要求确定房屋权利
4 110网律师  2018-03-23 10:42
,不能,要一起去。或者向法院起诉确权后一个人可去
5 110网律师  2018-03-23 10:49
你好,需要双方一起去。或者向法院起诉确权,持判决书去更改
6 孙志军律师  2018-03-23 10:58
1.虽然有离婚协议但仍然需要双方共同去办理,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拿到判决书就可以自己去变更了。
2.与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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