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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累计旷工3次被免职,第一次事假没同意记旷工,第二次方面请病假同意
公司规定累计旷工3次被免职,第一次事假没同意记旷工,第二次方面请病假同意 公司规定累计旷工3次被免职,第一次事假没同意记旷工,第二次方面请病假同意,因为医务室不给看病开具病假单被领导记旷工。第三次上夜班电话请假带班领导批准后,第二天下午去公司上班时发现工作卡没有上班权限,经办公室查询我被免职,办公室让我联系组长或助力,或者离开公司。后经联系当班领导,领导说是上面领导的意思,让我自己联系,一直到联系不上任何人。请问这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有第三次跟领导确认请假的通话录音。能主张赔偿?
2018-09-16 09:49 ask201……(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9-16 15:53
可以劳动仲裁维权的
2 任涌律师  2018-09-16 10:14
及时劳动仲裁索赔的
3 颜培卿律师  2018-09-16 11:06
属于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如有需要可来电
4 邹坤律师  2018-09-16 11:5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张向锋律师  2018-09-16 14:25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冯倩雯律师  2018-09-16 16:04
如你所说的,我的意见:及时劳动仲裁索赔的
7 邹连香律师  2018-09-16 17: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8 李军律师  2018-09-17 14:14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9 闫燕律师  2018-09-19 09:47
属于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如有需要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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