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资纠纷的咨询 我是安徽合肥的,在一家公司上班9个月,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办理保险,我们一个星期休息一天(星期二或周三休),法定节假日从来不放假,也没有加班费,我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在给我算加班费时说,因为我们公司是周二、三休息,所以我每个星期加一天班的工资要按平常日加班也就是1.5倍工资计算,请问是否合理?还有就是劳动部门(区政府劳动监察大队)也受理此事,公司也在劳动部门承认了该事实,但公司就是不处理,还在言语上威胁我,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可否报警?谢谢!
2010-06-11 15:13 huangx……(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程东林律师 电话:13085519677 2010年06月11日 15时59分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办保险.
2 110网律师 2010-06-11 15:4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