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 补偿问题 本人2007年9月与公司签约,合同期限1年,2008年8月31日到期。
若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我续约,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我是否会得到一些经济补偿?
若有,哪条法规可以说明?能补偿多少?
若没有,有哪条具体法规可以说明?
谢谢
若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我续约,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我是否会得到一些经济补偿?
若有,哪条法规可以说明?能补偿多少?
若没有,有哪条具体法规可以说明?
谢谢
2008-08-29 11:22 isbion(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08月29日 11时24分
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参见劳动合同法
参见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