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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发生变更
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发生变更 我们在(圣度电子有限公司
)的开发部工作,签订3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工作地点是黄岛
基于个人发展,我去韩国研修1年,并和公司签订3年的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工作地点。但规定了辞职违约金60000元。
现在,我们部门要全部搬迁到另一个公司(圣度营销公司)去,公司在城阳,公司名称和现在公司不一样,是个新的公司。
我想问一下,公司因为劳动合同中地点变更不能继续工作,可以提出辞职吗?
如果不同意公司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变更。不去新公司上班,是不是要缴纳之前规定的违约金。
2012-12-19 11:55 苑先生132……(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2年12月19日 12时00分
需要看综合情况而定,看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约定,搬迁后的地方,公司是否有相应的福利,措施,班车等。
如果符合条件你需要前往,不去算旷工,辞职无赔偿。
如果不符合你可以拒绝前往,协商解职或者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何青超律师  2012-12-19 12:00
你好,变动工作岗位需双方协商一致。因此,你可以提出辞职。
3 江珍来律师  2012-12-19 12:01
没有违约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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