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到底应不应该承担置换房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垃圾清运费等??求答案!谢谢! 您好!我家于2010年平房被开发商拆迁。合同写明于2012年12月30日交付三套置换房(1: 110平米,2: 92平米,3:92平米)的钥匙及捌万元现金。但现在开发商提出,要从捌万元现金里扣除三套房子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垃圾清运费、暖气费、物业费。合起来将近四万元。小区现况:十月还是收取暖气费,现在过了一半了;小区没有物业、门卫、保安、绿化和环卫工。请问:这些费用到底应不应该由我们拆迁户来承担呢? 衷心的谢谢您!
2012-12-18 22:13 mxh@19……(浙江-嘉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2-18 22:53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携带合同谈。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2-12-19 12:59
您好!
按照协议约定的执行。
按照协议约定的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2-12-19 08:47
应当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2-12-19 12:36
需要承担的,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替你们白白的提供服务。
5 110网律师 2012-12-19 15:12
应当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