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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收取配套费和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吗
开发商收取配套费和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吗 我们在2010年7月15号的时候够买红树湾的商品房,当时还没有开盘,在2010年9月中旬盘,交的首付和配套费其中有有线电视初装费和天然气初装费,交房时还让交公共维修基金和装修押金,现在装修押金给退了,这么收费合法吗?
2012-10-20 14:24 付一丁(河北-秦皇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权平律师  2012-10-20 18:05
配套费已经不允许收取,维修基金可以代收
2 孙新律师  2012-10-21 13:52
您好,就您的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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