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赔偿问题 我家有一块宅基地(由国土部门颁发的宅基地证),这块地是在河边荒地上,七十年代初由我父辈挑土填补后使用的。八十年代初就开始建了住宅基础,八十年代末就一直建房居住至今。。。现政府因水利工程改造需要,规划到我家宅基地,可是承包部门以为我们是抢占,而且说我们的宅基地影响了国家的水利工程,只能按一平米赔偿15元人民币红土钱。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权?不胜感谢。。。。
2012-12-18 14:40 孤独的酒杯(海南-海口)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2-12-19 15:28
您好!
不合法,建议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请。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不合法,建议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请。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110网律师 2012-12-18 15:09
不合法的。
3 孙新律师 2012-12-18 16:06
你好,不合法的。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