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高速公路时农转城大学生土地被征用赔偿问题 根据《重庆市大中专学生转户享受的优惠政策》,“我市户籍改革政策中针对转户居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退出设定3年的过渡期,允许转户农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过渡期结束后,可继续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处置农村土地,不强制收取农民土地。”。我是2010年下半年农转城到学校,然后于2012年毕业后,本打算迁回原籍,当地派出所由于我们村修高速路赔偿不许,让我将户口迁回镇上。就这样,现今,落实到家庭确认这个赔偿人口时,确说我没有享受这个的权利。
2012-11-12 10:10 paulma……(重庆-开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2012-11-12 10:14
关键看你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资格,就享有同等村民待遇。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
11、外出就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毕业后在城市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不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之前,不应认定其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
11、外出就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毕业后在城市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不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之前,不应认定其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 孙新律师 2012-11-12 10:18
你好,需要看是否属于集体组织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