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对方按照工伤(亡)来索赔。
那我们首先要找准用人单位是哪个主体。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是建筑单位,即总承包人,而非开发商,依据如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可见用人单位是建筑总承包人,该主体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应由该主体承担工亡相关待遇赔偿。(有一个前提是职工下班路上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亡))。
但是总承包人承担了损失之后,依据与分包人之间的合同,可以向分包人追偿。
这种索赔模式下开发商没有用工责任。
根据规定,是可以要求认定与开发商存在劳动关系的,死者可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开发商如果与承包人之间有协议的,可以根据协议处理。
1,关于劳动合同和保险的问题。
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如需要更多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依据如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本案的承包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开发商无需承担责任;
4、但开发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性质的劳动关系认定,在江苏和广东时不予认可,这两个地方的高级法院都有专门的案件审理指导意见,对此不予支持认定劳动关系,所以开发商要注意你们本地是否具有类似的地方规定。
政府的开发商与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开发商反悔或不履行合同怎么办?与政府的开发商,起诉后打官司太难
1个回复已经签订好了合同,但是开发商反悔,应该怎么做
6个回复小产权房子交了钱但是没签合同,而且现在开发商没有按合同交工,可以要求索赔钱么?如果不可以,那可以要求
5个回复包工头找不到了.可否告开发商或是他给干活的企业!如果起诉的话赢的几率有多少?
4个回复一个楼盘正在开发,开发商许诺给后期物业管理权,现在是否要签订物业委托协议?急急急!
0个回复我爸今年八月买了一套房,交了百分之三十的首付并签订了合同,剩下的由开发商帮我们办房贷。但是,开发商最
4个回复签订了合同,但是现在想辞职
6个回复买房交了首付,但是房产开发商一直未与我签订购房合同,只给我打了一张收据,注明是认购款,我还能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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