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土地处置遇到的问题 律师好!我单位是国企,因企业困难,为了解决好在职员工的生活问题,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将厂区土地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招拍挂的方式处置,然而,在被摘牌后,国土资源规划局与摘牌人签定了土地转让成交确认书,我司也仅收到土地处置款的的50%,我想请教一下,这样的结果是否可以认定为我司土地先由国土部门收储,然后再处置的?因为这牵涉到今后交税的问题,特此请教!!!
2018-08-06 12:54 孤独剑010……(湖北-武汉)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杜红涛律师 2018-08-06 13:10
您好,建议您咨询一下土地局。
2 杜红涛律师 2018-08-06 13:22
您好,您这个情况建议您咨询一下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了解一下详细的规定及政策。
3 王宇航律师 2018-08-06 13:47
您好,建议您向国土资源局了解一下相关政策。
4 姚雷律师 2018-08-06 13:48
你好,可以向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5 赵双剑律师 2018-08-06 13:53
您好,建议您向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6 刘琬琳律师 2018-08-06 14:06
您好,建议您咨询一下国土局,希望可以帮到您。
7 钟哲律师 2018-08-06 15:42
交税的问题国企会有会计帮您算的
8 邓普云律师 2018-08-06 15:44
您好,建议您直接咨询国土资源规划局相关部门。
9 冯倩雯律师 2018-08-06 16:15
您好,建议您直接咨询国土资源规划局相关部门。 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