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我朋友5月29号在下班途中被几个喝醉酒的人打了,鼻梁骨骨折,打人的有三个人,现在被抓进派出所了,5月3号警察已经让我朋友做了法医鉴定,5月4号结果出来派出所说是轻伤,但是鉴定结果资料我们没有拿到,现在伤差不多好了,今天派出所又打电话了让我朋友去重新做法医鉴定,说上次的太模糊看不清,(做一次要付1000元钱)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010-06-07 19:52 sun_me……(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07日 19时59分
费用可以在你提起赔偿请求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人身损害的律师费是可以向对方主张的。
详细可来电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详细可来电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2 孙新律师 2010-06-07 20:00
要做伤情鉴定,费用由侵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