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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朋友5月29号在下班途中被几个喝醉酒的人打了,鼻梁骨骨折,打人的有三个人,现在被抓进派出所了,5月3号警察已经让我朋友做了法医鉴定,5月4号结果出来派出所说是轻伤,但是鉴定结果资料我们没有拿到,现在伤差不多好了,今天派出所又打电话了让我朋友去重新做法医鉴定,说上次的太模糊看不清,(做一次要付1000元钱)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010-06-07 19:51 sun_me……(上海-青浦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7 19:58
费用可以在你提起赔偿请求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人身损害的律师费是可以向对方主张的。
详细可来电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0-06-07 20:33
既然警察让你去做,那就去做吧,费用可以在最后主张赔偿时一并提出请求。
3 任济舟律师  2010-06-07 21:10
1、如果对方没有提出重新鉴定,你朋友可以拒绝。

2、对方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求公安机关对伤人者实施刑事拘留。
本律师专业办理损害赔偿,并有成功案例,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4 李军律师  2010-06-08 14:30
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民事赔偿。
可以来电联系律师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0-06-09 19:42
涉嫌刑事案件的鉴定没听说要让受害人承担的。
6 姚艳艳律师  2010-06-10 13:57
可以去做 对方涉嫌刑事犯罪 不需要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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