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求帮忙,请问这个工资是否该被扣,扣得合法么? 你好,我本就业于义乌一家国际快递公司,之后因老板收购东阳一家国内快递,将我调至于东阳,东阳公司因九月份内部自身原因,客服人员不足,业务员突然离职,期间老板又不管理,导致很多快件出现问题件,我于9月11日向东阳老板(东阳老板是股东之一,其实大股东是义乌老板)上交辞职报告,中间因个人及公司原因,于10月25日和义乌老板说我不做了,义乌老板也同意了,也答应我10月28日结清一个月工资,但是去算工资说没算出来,之后十一月份,多次电联,他们都称那段时间混乱,工资没算出来,叫我年底再去拿。期间在那的财务同事向我透露,说我工资会被扣很多,他们将那混乱时期出现的问题退至我身上,请问,这工资扣的是否合法?在义乌,公司于我并未签合同,帮忙解答下,谢谢!
2012-12-07 14:42 晴非得已(浙江-金华)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2-12-07 14:44
不合法,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2-12-07 14:46
申请劳动仲裁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2-07 14:52
单位违法的,可以申请仲裁
4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2-07 14:59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5 张 静律师 2012-12-07 14:44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2-12-07 14:45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建议搜集相关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
7 倪振杨律师 2012-12-08 20:25
非试用期需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15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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