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关于婚前房产的问题 结婚前男方有全款购得住房一套,产权属于男方一人;女方购买一套商业贷款住房,房产证属于女方一人。
现在情况是需要将男方的原有房产卖掉,并重新购买一套大房子(这个时候就需要署名夫妻双方)。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不新购住房,女方要求加名字,这对以后有什么影响么?如果新购住房(用男方所卖的房款不足以支付新的房子),那么是不是这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女方的房产男方拥有什么权利?是否是共同偿还的贷款额的一半?
谢谢!
现在情况是需要将男方的原有房产卖掉,并重新购买一套大房子(这个时候就需要署名夫妻双方)。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不新购住房,女方要求加名字,这对以后有什么影响么?如果新购住房(用男方所卖的房款不足以支付新的房子),那么是不是这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女方的房产男方拥有什么权利?是否是共同偿还的贷款额的一半?
谢谢!
2012-12-06 21:16 breeze……(湖南-长沙)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年12月06日 21时17分
婚姻法规定: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1、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男方父母拿出证据指正房屋是他们买的,只给自己的儿子,那么房屋就是属于男方自己的产权。
3、既然是婚前买房的,而且还是房产证虽然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不代表房屋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在买房的时候有明确规定买房是给予你们夫妻的,那么就可以夫妻共同的,但是如果离婚的时候,男方父母只是说买给儿子的,而且还是婚前的,那么离婚了,女方只能获得还贷后房产增值的一半,和一些补贴。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1、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男方父母拿出证据指正房屋是他们买的,只给自己的儿子,那么房屋就是属于男方自己的产权。
3、既然是婚前买房的,而且还是房产证虽然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不代表房屋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在买房的时候有明确规定买房是给予你们夫妻的,那么就可以夫妻共同的,但是如果离婚的时候,男方父母只是说买给儿子的,而且还是婚前的,那么离婚了,女方只能获得还贷后房产增值的一半,和一些补贴。
2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2-12-06 21:21
加名字一般为共同财产,
是否为婚后共同财产,需视具体出资情况
是的
是否为婚后共同财产,需视具体出资情况
是的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2-07 10:10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4 110网律师 2012-12-06 22:13
加了名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新购住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双方按照出资的比例享有相应的份额。
5 陈晓云律师 2012-12-07 08:10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6 110网律师 2012-12-07 08:31
属于婚姻共同财产,具体请来电话详谈,说明贷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