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问题 现在已经购买一套房子,首付是我及我父母出的,公积金贷款在一年后提前还清,所用还款由女友家出一部分,我家及我个人处一部分,还有我的公积金余额,现在房子还未加女友的名,也还未结婚,请问如果加了女友的名,在婚后如何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公有财产?
2012-11-12 15:29 猪头三1(云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12 16:02
虽现在双方未结婚,但是购买该房屋女方也进行了出资,是一种按份共有,结婚以后,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2-11-12 16:14
加名字以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胡常明律师 2012-11-12 16:48
房屋实行登记制度,二人未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以登记为准,如果现在加了女方名字为共有人,则为二人共有;否则为一人所买,是一人的房产,这种情形时对方一方出的钱按赠与或者借贷处理。
4 陈晓云律师 2012-11-12 22:48
未加名的,算你个人财产。她家出资算借款。
5 许传中律师 2012-11-14 14:32
你好,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