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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奖励性质的出国培训,回来后要求签订5年内不离职协议。是否
单位奖励性质的出国培训,回来后要求签订5年内不离职协议。是否 单位奖励性质的出国培训,回来后要求签订5年内不离职协议。是否合乎法律法规?
2018-07-10 16:29 ask201……(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7-10 21:15
可以约定的
2 颜培卿律师  2018-07-10 16:33
可以拒绝签署。
3 110网律师  2018-07-10 16:42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4 潘怀宣律师  2018-07-10 16:48
不合法,可以拒绝签署
5 陈晓云律师  2018-07-10 17:38
不合法
6 冯倩雯律师  2018-07-10 23:30
不合法,可以拒绝签署 有必要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7 110网律师  2018-07-11 09:42
不合法。
8 李军律师  2018-07-12 12:00
签了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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