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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房产继承问题 父母立下公证遗嘱,将房产归照顾他们的小女儿继承,公证遗嘱中还注明作为小女儿夫妻的共有财产继承,现小女儿因故在父母前面离世,小女儿的丈夫还在,请问其丈夫将来能否继承。
2012-12-05 15:25 xba012(江苏-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2-12-05 15:34
遗嘱未生效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2-05 17:46
遗嘱没有撤销的,可以继承。
3 110网律师  2012-12-05 15:27
可以依法继承
4 110网律师  2012-12-05 15:27
可以主张继承。
5 110网律师  2012-12-05 15:28
可以继承
6 110网律师  2012-12-05 15:28
晚辈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 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他的份额 也就是说丈夫作为女方的继承人之一是肯定可以继承父母当初留给女儿的份额的 这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而不是遗嘱的内容 不管有没有这个遗嘱都可以继承 只是份额和夫妻关系是否一直存续的问题
7 110网律师  2012-12-05 15:29
该遗嘱已无效
8 110网律师  2012-12-05 15:29
可以继承
9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05 15:33
应当依法继承
10 110网律师  2012-12-05 15:34
丈夫是有权继承的  公证遗嘱是有效的 我的补充: 2012-12-05 15:52

不好意思。我前面的解答是错误的。如果再遗嘱继承的条件下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11 110网律师  2012-12-05 16:01
你好:不能继承
12   2012-12-05 16:57
你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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