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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共汽车造成意外伤害
乘坐公共汽车造成意外伤害 各位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于本月12月1日从潍坊乘坐公共汽车去沂水,坐在最后一排,由于急刹车把我妈从座位摔倒,导致腰椎骨折。请问这种情况该怎处理。
2012-12-03 22:11 147634……()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12-03 22:16
你好,公交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 110网律师  2012-12-03 22:12
报警,对方承担责任,先看病,对方报销药费等费用。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2-12-03 22:14
要求公交公司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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