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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共汽车造成意外伤害
乘坐公共汽车造成意外伤害 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妈于本月7月17号从家里乘坐公共汽车去东阳市区,坐在最后一排,由于路况较差而车速又快,在其中一次大颠簸中把我妈抛至悬空头碰到车顶,落回座位一时当场造成腰椎骨折。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赔付,一般医疗费用上限是多少,还有比如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这些都可以提出索赔吗?这些费用有赔付标准吗?
2010-07-28 12:09 shanch……(浙江-金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28日 12时12分
可以合同违约提出索赔,具体赔偿要看实际发生的损失,比如医疗费、误工费(需要医院休假证明、收入证明、误工证明)、交通费(看病发生),如果严重,还需要申请伤残鉴定,有等级者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7-29 07:04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先申请伤势鉴定,按照鉴定结果和受伤者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而后再要求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0-07-28 12:11
车辆所属的客运公司应该赔偿你们的损失,医疗费实报实销没有上限。
4 孙新律师  2010-07-28 12:24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5 110网律师  2010-08-09 18:29
比较复杂,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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