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员工自己辞职的补偿问题 你好,我是02年4月进厂的,合同为2012年9月到期,现在车间换了领导以每月下降我工资达到我自己辞职的目的,其中还换了我的工种,这种情况有赔偿吗?有的话又是多少?谢谢
2012-12-03 21:05 111461……(四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12-03 21:32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扣工资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
单位扣工资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03 21:47
调整工作岗位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在用人单位在对你进行了培训后你仍不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解除。如果在你不同意调整新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又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对你进行了新的工作岗位培训提情况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情况下应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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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小利律师 2012-12-04 09:55
你好,单位调岗需要取得员工的同意,因此辞退的,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2-12-04 10:32
你好!合同到期的离职不支付补偿金。单位调岗需要取得员工的同意,因此辞退的,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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