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问题 律师们好,我想问一个关于前任公司社会保险断月补缴的问题,我是2006年8月进入某公司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在07年11月份转正,直至2010年9月辞职,期间公司为我上社保的最早时间为07年4月份,而且在09年的12月份没缴纳,请问我是否可以让原单位补缴?如果对方不补缴我怎么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原来的合同和工资条已不在)
2012-11-29 15:06 songme……(北京-顺义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2-11-29 15:10
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2 刘江律师 2012-11-29 15:13
投诉到劳动局监察部门处理即可,一点为您补交
3 110网律师 2012-11-29 15:14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如果单位不给上保那么您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如果单位未给您足额上保的话,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或者面谈,将会根据详细情况给您最确切的解答。
4 孙新律师 2012-11-29 15:18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孙新律师 2012-11-29 15:33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补缴
6 孙新律师 2012-11-29 15:38
您好!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如果单位拒绝的话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7 李同红律师 2012-11-29 15:5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8 常路律师 2012-11-29 18:17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