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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补缴部分的比例问题
社保费用补缴部分的比例问题 1、我于2012年5月底离职,公司于6月初办理社保减少,因此时社平工资

未公布,需要按100%补缴社保,因公司+个人补缴总金额接近4000元,故

自己不愿意缴纳公司部分的保险,而实际社保个人补缴部分为900多元,

因5月工资有1000多元未结算,公司扣除我五月工资后,还多次让我再向

其缴纳剩下的费用,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2、如果公司按我实际工资2000元为我缴纳保险,那么仍存在实际工资与

社平工资2944元之间的补缴差额944元,那么944元这部分所产生的公司

与人个的保险费用公司要求让我自己缴纳又是否合理呢,是否有相关的

文件证明?
2012-08-06 15:49 不点不点(重庆-渝中)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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