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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我家是农村的,我爸有三台混凝土搅拌机,他经常找工人帮别人打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
这回的事,起因是由于要建房子的主人家的木质楼梯质量不过关,再加上工人不注意安全,事先没对楼梯做安全检查,而我爸当时也不在现场,最终导致工人脚后跟小骨断裂两处,大骨开裂。
那么这起事件,建房子的主人、我爸、工人,各要承担多少责任?
(我爸与主人之间没劳动合同,我爸与工人之间也没有劳动合同,总之就什么都没签,也没有工伤意外险,因为他也不是什么建筑公司的老板)
主要就是想知道,三方各自应该承担这起事件的多少责任,还是说,就我爸全责?另外,农村合作医疗,可以给那个工人报销医疗费吗?
2018-06-07 15:42 杨杰520(贵州-黔东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8-06-07 16:07
你好,要看受害人如何主张权利了。
2 陈晓云律师  2018-06-07 16:28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 唐羽生律师  2018-06-21 17:31
三方都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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