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某单位在与员工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2018年1月31日刚签订五年合同) 靖江某单位在与员工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2018年1月31日刚签订五年合同),同年6月初强迫员工重签合同,增加“每月工资扣款20%,作为年底考核,若中途离职,此笔款项直接扣除,不发给员工”的条款。此合同是否合法?若被迫签订合同,员工后期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扣款?
2018-06-05 07:35 ask201……(江苏-泰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8-06-05 08:27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李晓玲律师 2018-06-05 09:11
申请劳动仲裁
3 冯倩雯律师 2018-06-05 12:31
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有相关规定的。
4 李滨律师 2018-06-05 14:2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 闫燕律师 2018-06-05 15:12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
请问 单位员工已经与单位签订了两次两年固定期限的合同,第二次合同还有一个多月到期
8个回复您好,请问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1年,单位和商场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3个回复您好,请问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1年,单位和商场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0个回复您好,请问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1年,单位和商场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3个回复合同到期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任然在工作,单位也给我们买了社保,现在公司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股权转让
6个回复你好,有位员工与我们签订了合同,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她没有提出离职
1个回复单位在徐州,挂靠的阜宁的一个单位,与单位签订两年的合同,还有十个月到期,单位因经营不善想辞退员工,提
0个回复您好,我单位与一员工签订一年合同,于去年3月到期,至今未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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