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4年进的公司,今年的合同到期,请问该怎么赔偿? 本人于04年7月份进的公司,今年11月30号合同到期,今年10月份有跟公司签署一份调查问卷,问卷内容是:问是否愿意续签,我签的是同意续签,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说只能从08年开始补赔偿?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盼切回复!谢谢!
针对此问题,如果公司坚决不赔偿,而且还反问,08年的劳动法就是从08年开始补算的?那么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或者有效资料来说服用人单位必须按工作年限来计算?
针对此问题,如果公司坚决不赔偿,而且还反问,08年的劳动法就是从08年开始补算的?那么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或者有效资料来说服用人单位必须按工作年限来计算?
2012-11-26 15:04 alice_……(广东-深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26 15:08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的工龄应该从2004年7月算起,应补偿你8.5个月的工资给你作为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2-11-26 15:10
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是从08年1月1日算起的
3 110网律师 2012-11-26 15:11
如果是自动终止劳动合同而公司不愿意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则是应该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合同期内解除,则从04年起计算。具体建议你面谈咨询律师。
4 张勇律师 2012-11-26 15:25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5 王金龙律师 2012-11-26 17:27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符合条件的话,还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
6 110网律师 2012-11-26 21:36
请问2008年以后,你和公司签订过几次合同?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有多久了?
7 陆慧律师 2012-11-26 22:40
合同到期不予续签的,公司应按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08年之前入职的,自08年起算。
8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1-27 09:19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9 吴君瑜律师 2012-11-27 17:07
用人单位不同意 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是从2008年开始算补偿年限。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