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被提前三天通知,且未帮我缴纳社保 试用期3个月。我干了2个多月眼见就要转正了。公司已我不能完成他们满意的设计作品为理由与我接触劳动关系。也没有提前三天通知我。我该怎么办?我是上海人,有签劳动合同。
2012-11-23 21:00 1cheri……(上海-杨浦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2年11月24日 18时53分
在试用期内,如单位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