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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无故终止合同,答应赔偿,请问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无故终止合同,答应赔偿,请问如何赔偿??? 我本人是1999年12月份入职的,到2005 -2007签定一次合同,2007-2012年12月到期,总共签这两次合同,是分开签的。1997-2005年之间单位没把我签合同,现在单位口头单方面解除合同,我现在什么也没准备。单位答应赔偿按每月1000元赔偿,这样合法吗?请问律师如何赔偿?如何才能利益最大化???
2012-11-22 20:15 zhanqi……(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22 20:39
按照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赔偿可以带上合同当面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11-22 21:02
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电话详谈。
3 葛涛律师  2012-11-22 22:17
您好:
还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从2008年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解除,你可以要求按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求经济补偿金。
4 曾金峰律师  2012-11-23 08:47
这种做法不合法,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5   2012-11-23 14:20
按照平均工资赔偿,每年赔偿2个月工资,从入职时计算。口头解除合同由单位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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