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七月进一家餐饮公司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人可以证明我在此公司工作 从2017年七月进一家餐饮公司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人可以证明我在此公司工作。十月份开始拖欠工资至2018年5月,每月工资8000元。期间派去出差,转让在北京的一所分店,因差旅费无法支撑在北京开销,经理也不给足差旅费,无奈之下私自出售了饭店内几台空调和冰箱共计6000元,后来店铺由总公司接手后,便回到新疆。经理私自进入我的宿舍,拿走了我的所有东西及护照等,现在身无分文,求助:希望能用有效方式解决此事,或赔偿私自卖掉的东西,并结清所欠工资,感谢帮助解决的律师先生!
2018-05-16 22:54 许久未见(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8-05-16 23:02
申请劳动仲裁
2 白俊江律师 2018-05-17 07:06
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
我在一家外企工厂个人以餐饮公司名义承包的食堂,工作了三年以上并没签劳动合同的,我因自己有事提出辞职,
4个回复没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我曾为其工作
3个回复徐律师您好,我在青岛的一家公司工作三年多了,17年七月才签订的劳动合同
6个回复公司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劳动证明,可以直接要求赔偿吗
4个回复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今年七月中旬合同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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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我于2013年二月二十八号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到本单位工作!2016年一月一号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1个回复我在一个私人小公司工作四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可以证明在公司工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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