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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二月二十八号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到本单位工作!2016年一月一号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我于2013年二月二十八号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到本单位工作!2016年一月一号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我于2013年二月二十八号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到本单位工作!2016年一月一号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从那天计算
2017-07-24 16:44 ask201……(北京-通州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7-07-24 16:56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李建成律师  2017-07-24 16:58
只能按照2016年计算支付
3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7-24 16:59
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4 申维丰律师  2017-07-24 17:01
您好,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赵江涛律师  2017-07-24 17:15
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潘建强律师  2017-07-24 17:21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7 宋超律师  2017-07-24 17:23
你好,从入职的当天开始计算。
8 110网律师  2017-07-24 17:29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开始计算
9 冯磊律师  2017-07-25 09:40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0 孙新律师  2017-07-25 10:02
您好,如果想从13年计算,需要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11 姚志斗律师  2017-07-26 16:53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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