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变更 如协商不一致是否可解除合同并申请经济补偿? 06年进入现在的公司 公司总部是在南方 所有人事关系是通过山东当地的人事公司进行处理的 包括工资 五险一金的办理等。当时进公司时候,公司业务发展起步,计划在山东设立办事处,但因业务量不足原因采取现地采用方式,在山东工作。几年之后,公司由亏损慢慢到盈利,但因为产品附加值太低以及工厂持续亏损原因,公司决定将工厂易主由此要求我们回南方工作。当时劳动合同里面有表明工作地点是在山东,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未果,是否可以单方面接触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另从06年到现在应该申请的数量是多少?请律师解答,谢谢
2012-11-18 17:25 jim-ya……(山东-济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晔律师 2012-11-18 17:45
委托律师办理。
2 110网律师 2012-11-18 19:03
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 110网律师 2012-11-18 19:06
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4 110网律师 2012-11-19 10:01
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 110网律师 2012-11-19 10:08
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6 110网律师 2012-11-19 11:31
你好,你陈述的这种情况发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但是由于赔偿金的数额是根据你的个人收入情况确定的,所有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将情况详细说明,以便明确数额,协助你将事情更好的解决。
7 110网律师 2012-11-19 14:25
单方解除合同
权利受侵可以申请仲裁
,需要律师建议来电咨询我。
权利受侵可以申请仲裁
,需要律师建议来电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