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做了。但老板好像又不想结清工资。 我是9月17号被介绍所介绍来做工地的。来的时候那个带班的跟我们说好要做就要做到过年。做不到过年要走的话工资就按70%来接。可我现在不想做了。我就叫他按照当初说的70%结账。可那个带班的又说去找老板。老板又说去找带班的。他们这样你推我我推你的就是不想给。而且从9月17号到现在总共才做20几天的事情。其他时间就在这里玩。老板浪费了我们一个多月的时间是不是应该补偿我们一点呢。
2012-11-17 15:24 xiaok.……(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1-18 10:11
工资应当发放,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