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拖欠了一个星期工资,要是一直这样拖欠,我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他吗? 这个公司是个私人小公司,上了两个月的班,每个月都是10号发工资,这个月老板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我的工资,在那里上班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考勤什么的,公司里只有我一个是他聘请过来的员工,其他的都是他兄弟。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他吗?
2012-11-17 00:30 0668mj(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律师 2012年11月17日 08时56分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2-11-17 00:31
建议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如果处理不了的同时,你可以申请仲裁的。
依据《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所约定的试用期必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符,具体为: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有关人士指出,《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不签劳动合同将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你收集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卡、工服、证人等等。
依据《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所约定的试用期必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符,具体为: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有关人士指出,《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不签劳动合同将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你收集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卡、工服、证人等等。
3 2012-11-17 08:13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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