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也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应该怎样处理?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也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应该怎样处理? 我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09年6月1号到10年5月31号的合同,现在合同期到,公司却马上口头通知我不续约,辞退我,那么,我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呢?如果需要劳动仲裁,那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010-05-30 22:44 kerenl……(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31 00:20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有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委托律师,请直接联系我:深圳万磊律师  13828783320
2 李翠英律师  2010-05-31 09:44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需申诉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材料、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