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八年来一直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后能获多少补偿? 我于2005年9月至今应聘在一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并兼单位的经济实体既有限公司的会计,从2008年8月因项目需要单位又成立一有限公司,单位没有任何商量的又让我无偿兼公司的会计工作一直至今.并且单位至今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向单位建议增加会计人员,但一直未果.因工作量过大,工资只有2千多,我想离职,能获多少补偿?
2012-11-09 22:07 平凡---人……(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2年11月09日 22时15分
第一,可以主张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三,就要看你手中的证据情况
最后,如果还涉及保险问题,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没办法补缴,造成损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不能和单位协商,就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三,就要看你手中的证据情况
最后,如果还涉及保险问题,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没办法补缴,造成损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不能和单位协商,就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2 孙新律师 2012-11-09 22:09
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