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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赔付问题
关于社保赔付问题 本公司电工 在工作期间割伤手 住院一个月 未做伤残鉴定的情况下 该怎么赔付?是按深圳最低工资赔付还是怎么样?请具体说明一下!谢谢
2012-11-09 15:46 raotin……(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09 15:55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先行协商
2 唐晓华律师  2012-11-09 16:28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
3 孙新律师  2012-11-09 16:39
应当按照实际工资支付,先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1-11 14:49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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