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6月1日在上一个公司创作了一个朗诵的舞台剧,以公司的名义参加了外演活动 您好,我去年6月1日在上一个公司创作了一个朗诵的舞台剧,以公司的名义参加了外演活动,后来我离开公司,可该公司现在不经我同意,将我的作品继续用做宣传,并上了电视,该作品全部是由我设计编排,朗诵稿也是我个人写的,请问,现在该公司行为属于侵犯版权吗?
2018-04-01 20:50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泰兴.严宏律师 2018-04-01 21:15
您好,要看您与公司签署的合约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您创作的作品属于您个人所有,则公司侵权。
2 闫燕律师 2018-04-02 15:02
要看您与公司签署的合约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您创作的作品属于您个人所有,则公司侵权。
相关法律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同学是在去年成都这边被一个“成都青麦”的公司诱导去了他们那里参加培训
5个回复我去年4月份在中国移动营业厅参加了一个充话费赠手机活动,每月普惠公司从我帮订的银行卡支出40
2个回复高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中国人寿一业务员叫我去他们公司参加一个活动
1个回复我个人创作的一个舞台作品,朗诵部分是我自己写的,还有编排都是我
2个回复您好,我是南京居民,3月20号参加南京一个山东银滩办事处的房地产活动
3个回复您好,请问一下,之前没有参加工作,我在入公司工作一个月就怀孕了
6个回复您好!我们这边是一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去年11月份有一个大一的女生与我公司签订了外出务工合同
7个回复去年6月24号在一个手机店参加积分兑换加99元换一个笔记本电脑的活动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