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您好,我在南京紫金明珠小区租了一室一厅作为住所。租房合同上写租金按季付,超过15日欠租,房东有权收回房屋。我在第16天缴纳了剩余全部房租。现在因为与小事吵架,房东突然说,我第16天才交的房租,让我搬走,那我多交的房租和押金可以要回吗?谢谢,期待您的指导
2012-11-07 10:15 fy3799……(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11月07日 10时25分
您好!可以要回,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11-07 10:28
完全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