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 恐吓 2009年夏,我爱人(女,已婚)和某男(已婚)红杏出墙。2010年初,女醒悟,并和该男明确提出分手。但是该男子纠缠不休,时常打我住宅电话骚扰。并时常在路上拦截和跟踪女,并动手打女1次,破坏女自行车若干次。并把拍摄的女裸照发至女和我的手机,并明确要继续纠缠,要求女继续保持两性关系。扬言不然就把不雅照公布至女和我方单位。并示意其手机内还有不雅照。其次,扬言要叫人砍杀我。(上诉该男所言我已经录音包括传来的女裸照已做保存)该男的言行和纠缠不休目前已经严重影响我和我爱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且人生安全也存在潜在威胁。请律师帮助,该男子的言行是否已触犯法律,如触犯,触犯的是哪条法律、相应的惩处条款是什么,务必请详细释义,其次,对应其相应条款,我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类别请解释)还是诉求人民法院受理(诉求理由请解释)。其次,我对其的电话录音和其所发照片的保存是否可作为有效证据。急盼好律师回复,不胜感激。
2010-05-27 16:26 hwb886……(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姚艳艳律师 2010-05-27 16:42
打女的肯定是侵权,重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发裸照侵犯名誉权(目前我国把隐私权归为名誉权),何以电话联系面谈。姚律师:15800977811
2 谷友军律师 2010-05-27 18:10
直接报警。
3 李军律师 2010-05-28 11:49
立即报警处理。
民事角度涉嫌侵犯名誉权。
不知道如何处理,可以请律师帮助处理。
民事角度涉嫌侵犯名誉权。
不知道如何处理,可以请律师帮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