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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12.15在公司任职,然后1月15的时候发的12月份的工资
17年12.15在公司任职,然后1月15的时候发的12月份的工资 17年12.15在公司任职,然后1月15的时候发的12月份的工资,然后年前就和公司说了过完年不来了,现在可以去结工资吗?如果人家不给结怎么办?
2018-03-01 19:29 Wen.(北京-通州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8-03-01 20:26
您好,建议到人社局投诉
2 徐卫东律师  2018-03-01 19:35
建议,人社局投诉。
3 李建成律师  2018-03-01 19:38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4 孙新律师  2018-03-01 20:04
您好,到人社局投诉。
5 顾倩团队律师  2018-03-01 20:10
您好,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
6 宋超律师  2018-03-01 21:21
你好,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7 苏荣杰律师  2018-03-02 00:40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8 怀向阳律师  2018-03-02 10:31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到劳动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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