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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我再婚十年,现居住房屋是我与前夫共同单位分的,离婚后房屋产权在前夫名下属共同财产。不久才将房屋产权转在我名下,当时转房产时还付前夫一部分钱。现在这老公无固定工作,收入不固定,有时半年都没钱拿回,付前夫的钱都还没还完。同时老公老家房屋被征用赔了些钱,再加我的公积金在他老家买了套房产,请问我单位那套房他有权分割吗?
2012-10-30 04:47 LJ940(重庆)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10-30 08:50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张宰宇律师  2012-10-30 06:55
属于你的再婚前个人财产,男方不能主张分割。
3 胡爱军律师  2012-10-30 07:53
属于你再婚前的个人财产。。。。。。。。。
4 陈晓云律师  2012-10-30 08:55
离婚后约定归你并转到你名下的。为你个人财产
5 孙新律师  2012-10-30 09:41
——属于你再婚前的婚前财产,你个人所有,对方无权主张。
6 110网律师  2012-10-30 10:16
单位的那套房是婚前财产,你现任丈夫无权要求分割。
7 乔春长律师  2012-10-30 10:51
属于你再婚前的婚前财产,你个人所有,对方无权主张
8 110网律师  2012-10-30 14:44
应当认定为是你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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