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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我是女方,想咨询以下问题:男女双方于2010年元旦结婚(结婚证于2009年11月15日申领),婚后由于双方性生活未成功,女方认为男方存在性功能问题,男方提出经医生检查称没有问题,但是我女方还是坚持要求离婚。请问女方的嫁妆及其赔嫁过去的5万元银行存票能否退回,男方称这5万元是共同财产,同时男方的彩礼是否也要退回。男方称不退彩礼就将5万元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请给予解答。谢谢!
2010-05-25 13:38 吴荣华(江苏)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05-25 14:15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离婚时彩礼不应退还;嫁妆属于个人物品部分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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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0-05-25 16:53
出去你们婚姻期间用去的部分,应当部分退还
3 110网律师  2010-05-25 17:35
1、女方的嫁妆及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2、男方给的彩礼无需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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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10网律师  2010-05-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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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0-05-26 17:06
如果你们双方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当然是各自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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