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问题 因为 金融危机 公司12月3日口头通知我在12月31日提前终止了我的合同,提前了大概20几天,这样有什么说法吗?比如说工资的补偿,还有这算提前终止合同吗?提前一个月通知,而且还只提前了20几天,
PS:我是去年10月试用期,然后一月签的1年合同,
如果补偿的话,会补多少呐,
如果有说法,遇到阻力到那里解决呀
要申请劳动仲裁,在哪申请哪,有什么要注意的哪
PS:我是去年10月试用期,然后一月签的1年合同,
如果补偿的话,会补多少呐,
如果有说法,遇到阻力到那里解决呀
要申请劳动仲裁,在哪申请哪,有什么要注意的哪
2008-12-08 09:14 beijix……(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8-12-08 09:19
到当地劳动局申请的 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2 孙新律师 2008-12-08 09:43
没有补偿。
3 孙新律师 2008-12-08 10:09
可要求公司发放工资至2008年12月31日,并要求支付3个工作日的代通知金.同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之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