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抚养人与保留孩子安置费的问题 你好,男方和女方5年前离婚,当时协议2岁女儿归男方法抚养,这5年来由于男方没有固定住所,女儿实际是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现在农村拆迁安置,女儿有二十几万的安置费和农转非费,由于男方说领了女儿的钱就去买套房子,去开店做生意,生意做活了就活了,做死了就算了,男方还说过他抚养孩子的话,就让女方一辈子见不到孩子。。。女方担心男方再婚后女儿安置费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担心他带着孩子消失。现在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但女方不想和他争孩子的安置费,能不能公证,证明孩子的安置费在男方手中保管,等孩子18岁后自己处理
2012-10-23 16:27 771313……(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23 16:33
你好:最好是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10-23 16:33
可以通过公证或民政把孩子的安置费进行专门保管,已备孩子自由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