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作时间,遇交通事故死亡。已得到交通事故赔偿。还能否得到工伤保险赔偿?
2012-10-22 11:23 郭记彪(天津)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0-22 16:50
赔偿不足部分,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 王义忠律师  2012-10-22 11:33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应当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不含精神损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定。
3 孙新律师  2012-10-22 11:38
可以。
4 孙新律师  2012-10-22 13:02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 孙新律师  2012-10-22 14:23
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6 孙新律师  2012-10-22 16:29
工伤及交通事故不能重复赔偿,但可适用补偿性赔偿。按工伤计算的赔偿费用如高于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对高出部分可要求单位承担
7 孙新律师  2012-10-22 20:48
一般是差额补偿的原则,因此只有工伤赔偿高于交通事故赔偿,才能要求工伤赔偿进行补偿。
8 孙金刚律师  2012-10-22 21:17
天津的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互补的。
9 孙新律师  2012-10-22 21:34
交通事故赔偿待遇与工伤赔偿待遇相比的不足部分,可以要求工伤保险补足。
10 齐志龙律师  2012-10-23 08:02
已经一对一回复
11 110网律师  2012-10-23 09:10
先按照交通赔偿,如果交通赔偿不足的话,差额部分可以由工伤赔偿。
12 孙新律师  2012-10-23 10:43
1、职工工伤涉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伤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其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获得赔偿后,应当偿还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的费用。
13 孙新律师  2012-10-24 15:46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高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补足差额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