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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本人在黄砖厂工作,没有与砖厂签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全身多处受伤,脾肺全切,现已出院两个月。砖厂付清所有医药费。但砖厂没有买工伤保险,且砖厂承包期为2011~2012元旦结束。请问我可以向砖厂要伤残费吗?
2012-10-21 11:14 syc202……(浙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21 16:00
先去申请工伤认定。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10-22 05:16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0-22 14:32
申请工伤认定
4 罗远水律师  2012-10-21 11:16
砖厂是用人单位,不论承包给谁,由砖厂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应申请工伤认定
5 110网律师  2012-10-21 11:34
应申请工伤认定
6 陈晓云律师  2012-10-21 16:20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单位无社保的,由单位承担工伤赔偿。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21 17:34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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